昨日凌晨4时49分,上海市虹口区新港路242号老式居民楼倒塌,楼塌前有爆炸巨响。虹口区政府证实,事故发生时,楼内共有9人,4人自行逃出。上海消防局发布消息称,消防人员共在倒塌现场搜救出5人,其中2人死亡,3人受伤。另有一名伤者自行就医。
近年来,倒塌事件屡有发生。就在4月初,浙江奉化一幢居民楼突然倒塌造成1死6伤;4月25日,哈尔滨市松北区松北大道119号团结家园小区3号楼楼顶保温房盖被大风掀翻,落地的房盖砸中停在楼下的9辆车;5月3日,广东茂名高州市深镇镇良坑口村一座在建石拱桥突然坍塌,当场死亡5人。
这些悲剧的发生,必然离不开我国在建筑质量和监管等方面存在的诸多问题和弊端。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我国对于建筑工程的质量安全管理,从设计审查、施工监理到竣工验收有着一整套把关制度,建筑活动应当确保建筑工程质量和安全,符合国家的建筑工程安全标准。
有专家断言,由于历史原因,建造于上世纪八九十年代的一批房屋,或将在近年内集中暴露出安全问题。
此次上海虹口居民楼倒塌事件发生后,居民们认为,这次塌楼事故很可能不是天灾,而是人祸。据附近居民介绍,发生倒塌的房屋此前已经被动迁,但目前一直处于拆迁的停滞状态,后来这些房屋又被出租给多户外地人居住。倒塌之处是一栋老式居民楼,砖木结构,三层建筑。爆炸发生后,三层居民楼完全倒塌,旁边的一层建筑也遭损毁。
据央广网报道,这栋老楼的位置原本是一片老旧棚户区,附近居民介绍,这些老楼大多是私房,至少已经有五六十年的历史了。后来,这块地被房地产项目金轩大邸小区的开发商买走。很快,周围的高楼大厦是平地而起,惟独这次倒塌的房屋周边因为拆迁问题被遗留了下来。
附近居民介绍,这里长期处于“三不管”状态,人员结构复杂,大量外地来沪做小买卖的人租住在这里。“戴老板”的房子破归破,但是租金便宜。在这个诱惑之下,租户们也就并不太考虑安全问题了。
清华大学工程管理研究所副所长邓晓梅曾在接受媒体采访时说,现在没有一个法律法规能够从建筑物全寿命期出发,去统筹规范管理和落实各方在质量安全上的具体责任。《建筑法》、《建筑工程安全质量管理条例》仅仅是覆盖建设过程,不覆盖使用期。房屋使用周期相关的法律在我国更是空白。
我国《建筑法》在第六十条中规定,“建筑物在合理使用寿命内,必须确保地基基础工程和主体结构的质量”。一个“合理使用寿命”的模糊说法,给可操作性带来了极大的困扰。
有人担忧,一些城市良莠不齐的建筑进入“质量报复周期”。这种担忧不是没根据的,住建部的一位负责人就曾透露:“我国是每年新建建筑量最大的国家,却只能持续25至30年。”
有评论指出,我国在建筑质量和监管方面的立法不可谓不多不严,但劣质建筑依然大行其道的主要原因依然在于监管不严、执法不力。因此,要从根本上解决问题,就需要完善我国建筑物的质量安全管理制度,包括法律、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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