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浦区区长彭崧坐上了被告席。今天下午,上海市黄浦区人民法院在323法庭公开开庭审理原告谢某诉黄浦区政府房屋征收补偿决定一案,区长彭崧作为黄浦区政府法定代表人出庭应诉,并发表答辩意见,这也是上海各区县政府“一把手”首次在此类“民告官”案件中出现在法院被告席上。彭崧表示,作为黄浦区法定代表人,出庭应诉也是自己的一项重要工作。
今天开庭审理的这起行政诉讼案件的原告人谢某,是黄浦区旧仓街的居民。2012年,谢某所居住的房屋被纳入黄浦区旧城区改造房屋征收范围。然而通过对上海市人民政府、上海市黄浦区规划和土地管理局等部门申请政府信息公开后,原告方认为,其居住的房屋属于露香园二期地块,而该地块已纳入土地储备范围,由上海市城市建设投资开发总公司、上海市黄浦区土地储备中心实施土地储备。因此,原告认为其应当与上海市城市建设投资开发总公司和上海市黄浦区土地储备中心协商房屋拆迁补偿事宜,黄浦区区政府没有资格对其作出房屋征收补偿决定。
此外,根据上海城投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布的相关信息,关于露香园地块的土地出让金已全部缴清,该项目已取得了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并且,谢某通过对区规土局申请政府信息公开后,认为上海露香园置业有限公司至今合法有效受让露香园地块70年国有土地使用权。因此,原告方认为黄浦区政府方面在没有收回露香园二期国有土地使用权的情况下无权对其作出房屋征收补偿决定。
原告认为黄府征【2012】1号《房屋征收决定》违反《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和《上海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实施细则》的相关规定,作出的房屋征收补偿决定缺乏事实和法律依据,最终一纸诉状将黄浦区人民政府告上法庭,要求撤销该决定。
庭审中,原被告双方围绕案件争议焦点,就案件事实、程序、依据等进行了举证、质证、辩论,彭崧区长就原告对征收决定合法性问题的疑义,做了补充说明并发表了综合性辩论意见。被告方认为,该项目的房屋征收补偿过程合法合规,目前该地块的居民签约率已经超过96%,充分体现了该地块居民的公共利益;而原告方所出示的大量证据,则恰恰证明了征收补偿过程的公开透明。
该案件经法院合议庭审理,当庭判决驳回原告方诉讼请求。
彭崧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这是他第一次以当事人的身份出庭,作为黄浦区法定代表人,出庭应诉也是自己的一项重要工作。开庭前,他完整查阅了该案卷宗,并与各相关部门进行了商议讨论。彭崧同时表示,有关房屋征收补偿的行政诉讼案件历来是令区政府头疼的问题,因此才特意挑选了这块“硬骨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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